一般情况下,如果购销合同中分别记载了不含税金额和增值税金额,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;如果合同中只有一个合同金额未分别记载,则以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。以下是两种常见情况说明:
合同明确约定
如果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中,明确分别记载了购进商品和销售商品的不含税金额,那么在申报印花税时,通常以购进和销售的不含税价格总和作为计税依据。
合同未明确约定
如果购销合同中没有明确区分不含税金额和增值税金额,或者未签订合同但有实际购销业务发生,根据税法规定,税务机关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定。部分地区对于核定征收印花税的单位,会直接以纳税人账载购销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,而不论其是否包含税金。